别把青春献给“校园贷”
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因无力偿还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的数十万元无抵押信用贷款而跳楼自杀。此事被新闻媒体曝光以后,“校园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各种P2P平台出现井喷式增长。在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调查了全国252所高校的近5万名大学生,并撰写了《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在弥补资金短缺时,有8.77%的大学生会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网络贷款几乎占一半。
大学生消费需求的增加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大学生通过“校园贷”获得资金提供了便捷途径,也为“校园贷”平台提供了发展的机会。任何一名在校学生,只要在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地申请到信用贷款。根据目前获得的信息来看,办理“校园贷”的大学生主要用于购买电子产品、奢侈品、衣服等。这种超前的消费观和大学生过分虚荣、爱攀比的心理导致很多人养成了不好的消费习惯。大学生自身可支配的资金本来就不多,但是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喜欢攀比的现象屡见不鲜。正是由于这些情况的存在,才使得刚刚兴起的P2P金融平台得以迅速发展,“校园贷”成为套在很多大学生脖子上的一条绳索。
众多的“校园贷”平台各异,放贷条件不同,属性难以区分。因此,学生很难辨别,易掉入贷款陷阱。“校园贷”在约定期限内低担保、放款快的特点,在学生看来,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是,中间人一旦消失或停止代大学生偿还分期费用,那么所有的本金及利息就必须由学生承担。这样一来,不仅会给学生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而且会造成信用危机,影响其将来踏入社会的一系列活动。有些大学生只关注所谓的“优惠条件”,而忽略了对后续风险的评估,纷纷掉入商家挖好的陷阱。目前,“校园贷”的主要发展市场分布在二、三线城市。从三、四线城市和农村考上大学的很多学生,家庭无力满足他们在城市消费、学习的资金需求;再加上受周围环境和当地消费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他们会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这种借贷平台或当地的民间借贷机构。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借贷成了变相的高利贷。大学生没有固定收入,如果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就只好“拆东墙补西墙”,最终陷入“连环借贷”而无法自拔。
其实,早在2016年5月,教育部和银监会就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但一段时间过去了,“校园贷”危机仍然此起彼伏。
就笔者看来,整治各类平台的“校园贷”必须从两方面着手:
一、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监管方式和操作规范应该更加细化、明晰。互联网时代的校园金融监管不同于以往的金融管理。对此,有关监管部门要深刻反思,堵住“校园贷”的漏洞,并堵上监管者自身在管理上的漏洞。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明确提出用“停、 移、整、教、引”五字方针,解决“校园贷”问题。在强大的压力之下,诸多涉及“校园贷”业务的平台正谋求转型或退出。
二、学生要提高自控力和分辨力。除了国家出台政策来监管外,大学生也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学生应以学业为主,杜绝攀比之风,理性消费。同时,要增强金融风险意识,坚守契约精神,不因其“无门槛”而借贷,不因其“无抵押”而借贷。消费可以透支,但别把自己的青春献给“校园贷”。
(作者系烟台一中2014级14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