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高收入最大驱动力
□ 夏斌
权威专家预测,我国在“十三五”期间将跨入世界银行标准下的高收入国家行列。高收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但也要警惕背后隐含的“唯GDP论”,以及国家“高收入”和民众“高收入”不匹配的情况。
二战后,日本、韩国等国家之所以能够顺利进入高收入阶段,关键是其社会结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实现了整体转型。一是需求结构转型成功,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很高;二是产业转型成功,服务业比重高,制造业实现高端化、高加工度化和高附加值化;三是社会结构中,庞大的中产人群已经形成,城市化得到及时推进;四是政治结构转型符合国情,与社会结构变动同步,转换成本小,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动力。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马晓河曾对主要高收入国家进行考察。他发现,相关国家大多具备“两个70%”和“两个60%”。即在需求结构中,消费率在70%以上;在产业结构中,服务业比重占60%以上;在社会结构中,城市化率在70%以上,中产人群达到60%以上。
中国要想具备同样的指标条件,需要实行需求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权力运行结构等全方位转型。“向创新型国家转变,是从中等收入国家上升为高收入国家的主要驱动力。”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石磊认为,中国既应继续利用后发优势,更要创造先发优势。
(摘自2016年4月18日《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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