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全省依法治教的蓝图
——一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紧跟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山东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规划》)。这是我省第一个以教育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五年规划,是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行动纲领。
《实施规划》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力求针对性,坚持求真务实,突出操作性,坚持分类推进,体现指导性,坚持超前谋划,保持先导性,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了全省依法治教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贯彻好《实施规划》,对于促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干部依法用权、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受教,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公正,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好《实施规划》,要明确一个总体目标。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按照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基本形成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使法治成为学校治理的基本方式,形成依法办学、尊重章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校园法治环境;在法治教育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教育系统干部、校长、教师的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健全完善,形成法治教育的山东品牌。这一目标,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体现了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的目标要求,具有我省教育法治工作特色,凸显了走在前列的自信和追求。
贯彻好《实施规划》,要重点完善三个体系。一是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贯彻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和省编办、省法制办等部门印发的20多个关于法治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实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动态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立项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教育行政干部学法制度,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年度述法制度等。这些制度,有的已经建立,其他的陆续建立,力争3年内完成。二是完善依法治校的指标体系。全面推进高校章程执行与监督机制建设,2016年建立健全21项制度规范,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积极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力争2016年基本完成。将依法治校作为底线要求,完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推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2020年全面实现依法治校目标。三是完善教育普法的工作体系。制定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按教育部要求启动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工程;利用教师远程教育网,让每名中小学教师5年接受20学时以上法治教育;重点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突出课堂主渠道、学校主阵地,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使法育形式多样化,手段网络化,内容生活化。
贯彻好《实施规划》,要狠抓工作落实。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实施。全面依法治教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保持定力,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这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内部治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确保各项目标要求得以落实。要积极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依法治教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违法行政、违法办学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