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学校体育依法办学是关键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以后中考录取计分将由语文、数学、外语、体育4个科目组成,而其他科目则为选考科目。对于学校体育工作发展史来说,这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是,如何使《指导意见》真正落地实施呢?回顾多年以来体育课经历的风风雨雨,我们不难看出,体育要想真正获得与语文、数学、外语一样的学科地位,深受学生欢迎、家长理解,学校能否依法办学是关键。
在“应试教育”喧嚣的日子里,中考考什么,学校就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因此,《指导意见》落地后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就是,如何依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转变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要改变那些看不起体育的想法与做派,引导教师、家长认识体育在人的全面发展中的重要性及对学生未来发展的意义。同时,通过各种活动、平台、渠道,积极引导学生认识与体悟毛泽东在《体育之研究》中的教诲:“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舍也。”还要秉持体育精神,坚持开放式办学,持续地向社会展现学校体育的成果,以教化世人。
学校体育学科分室内课与室外课。过去,学校体育由于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其学科的严肃性和学科尊严未能在学校教育中绽放出来,形成一边倒的室外课,对室内课极不重视;外加没有把体育纳入必考科目,“放羊式”、“自由式”、“替代式”大行其道,体育课程标准、体育教科书等形同虚设。因此,《指导意见》真正落地迎接的第二个挑战就是,如何改变“重视室外课,轻视室内课”的做法,开齐开足体育课。具体而言,学校管理者要从“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理念出发,深刻领会、坚决执行《指导意见》,按法规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课程管理者既要始终坚守体育课程标准的底线,又要坚决与长期在“应试教育”浸淫下形成的不重视体育学科的思想倾向作斗争;既要与隐藏在骨子里的“万般在下品,唯有读书高”不良心态作斗争,又要同那种“上面有政策,下面有对策”的应付了事行为作斗争;既要把它作为开展评估与考试工作的依据,又要把它作为学校体育课程改革、校本课程开发的依据。教师也要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的精神,既要上好室外课,又要上好室内课,把体育课的魅力完整地呈现给学生。
(作者单位: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