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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版:教育博览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教育博览
06

北京:教室装修必须见证检测空气质量

□ 雷若彤

北京市教委近日下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室内装修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35日起实施。针对本市学校教室内的空气质量和环保现状,《通知》对中小学室内装修提出了明确要求。未来,教室室内装修将由学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程参与检测。

市教委发文,要求委托单位与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同时,学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全程参与检测。对教室装修的各环节,如项目入库与设计、招标合同、装修材料选购和入场及竣工验收等都将受到严格把控,同时将检测合同和检测报告归入工程档案管理,并在区教委备案。对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对超标的学校,要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范治理。

《通知》要求,在项目入库和设计阶段,应按照“安全环保、朴素实用、完善功能”的要求,不得现场制作学生储物柜等家具。对进场的原材料要严格执行进场登记验收、见证检验、抽样复检等各项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备案,出现问题倒查责任,真正发挥现场监管作用;在装修竣工验收阶段,《通知》明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选取由国家质监部门备案、具有CMA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采用见证检测。即由施工单位在见证人(办有见证卡的人员,通常为监理员)见证下抽样送检完成。

《通知》还要求,关注室内装修与新家具叠加后对室内空气质量整体影响,科学统筹两者关系,防止单一检测合格,两者叠加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现象。

(摘自201732《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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