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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版:教育博览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教育博览
06
【观点透视】

中小学教师评正高,需要厘清哪些问题

□ 潘涌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评定,无疑将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产生积极的正能量。在其过程中,完整准确地理解这一制度,并在实际环节中注意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制度设计和细节操作,才能保证这一改革的有效并释放正能量。

中小学教师正高评审的自身特点

综合各省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职称评审,普遍侧重于教学的第一线(一线教师的申报数额占总量的70%以上),并在程序和标准上形成了自身的一些特色。

评审程序上,各省市一般都经历了严格筛选的多重环节。在通过个人申报、基层学校(单位)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及公示后,以不足所在地区中小学教师总量1‰的比例(有些省市的比例更高),进入省市教育厅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学科专家的全面鉴定:首先由高等师范院校的学科教学论教授盲审论文;然后进入面试阶段,即由教学论教授、著名学科教研员或特级教师、教育学专家所组成的答辩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教学论文和说课(或讲课)内容进行现场问答;最后,由省市教育厅领导、师范院校校长和院长、教学论教授专家等组成的大评委根据申请人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来一一评议和投票表决。

在评审标准上,除了年资、学历、年度考核等基本条件外,主要聚焦4大方面:教书育人、课程教学、科研教研、社会影响力与业界美誉度(即学科引领作用和先进示范作用),其中公开课展示及其表现出来的教学理念被普遍重视。上述评审标准囊括了基础教育的各大方面,全面而细密。

与高校同中存异,避免“格式化”

广义上,中小学与高校的基本功能都是教书育人,传播并弘扬人类已有的文明成果,包括知识传授、道德养成和思维锻炼;但实质上,两者依然各有侧重、同中存异。对此清晰的认识,构成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中观念更新和标准制定的逻辑起点。

首先,就研究属性而言,通常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研究”,主要属于应用性和行动化的“教学研究”。其价值属性是指向课堂教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而不是纯粹的学术性,因而其研究也可以称为“课堂研究”。如果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偏重的是面向亲身、亲历和亲为的应用研究和行动研究,其方法是观察、反思和实证,那么,大学正高级教师更加侧重于“纯粹理论”的“学术研究”。换言之,前者指向可操作的实践性和推广性,后者侧重学术性、理论性和观念化——这是两者之间所谓“学术研究”的一道显著的分水岭。这样就内在地规定了同样是正高级职称之间的不同评审标准。

其次,就教学标准而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面对启蒙阶段的少年儿童,主要教学方法是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基本教学特点是侧重公共性、基础性和可接受性,需要循循善诱地启发。然而,大学教授则面向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心智比较成熟的青年人,教学目标更是通过灵活多样的途径与手段传递若干特定学科的专门化知识和能力,以求青年学生在此基础上发展专业创造能力,在走出课程流水线后成长为创新思想和能力互相结合的专业化人才。这样,在教学上对待中小学与大学正高级职称之间的“准入要求”就不完全一样,对前者教学的规范性、普适性和求同性远远大于后者,而对后者教学的异质性、创新性和个人性则远远大于前者。

正因为中小学与大学的培育对象存在显著落差,故需要中小学教师高度自觉地适应学生人格成长的奠基期,艺术地引导少年儿童逐步形成健康和谐完美的人格——其中,能否把握好“育人艺术”是并列于教研、教学的很有特殊内涵的第三方面。其要义在于通过教师游刃有余的“穿针引线”,来细腻地培育新人的真善美人格,夯实其一生发展的情意根基。

实用“接地气”是重心所在

评审正高级职称,无论是科研、教学或者是育人,中小学教师都应当倾向实用的“接地气”,而不是被要求简单攀比大学教师,以致误入抽象思辨、构建未有的“高重心”。

第一,研究成果低重心化。虽然应当热情鼓励中小学名师建构自己的教学体系甚至思想体系,但是,更多的是要促成具有“工匠精神”的教学研究成果。首先,研究内容的课堂化。课堂无疑是中小学教师教学研究的实验室,学生则是以立人为首的精神实验对象。要从具体学科特性出发,教材、学生与教师诸元素互动化,构成立体的网络结构,关注学生灵性思维的迸发。其次,发表成果实践化。正因为低重心,故不能以“纯学术标准”来苛求一线教师的教研文章必须发表在诸如C刊甚至A刊上,避免简单化地“以论文论英雄”。这样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才能成为同行们开展教学研究身边的亲切示范,所谓“跳一跳,够得到”就是。

第二,教学成果基础化。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评审,当然要求“教有所长”并能直观对象化。但是,这种“特长”也仅仅主要表现为学习对象比较坚实地把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水准上,且要注意一线教师课堂教学长期、稳定和积极的成效。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高度注重教学的基础性与普适性,同时适量与适时关注教学的个别化和差异性,这样才比较周全和稳妥。这就要求面试过程中关注“说课”或者类似的教学对话,后者应当重点指向教材教法和教学艺术,避免流于空泛的理想化“各种主义”。

第三,育人成效显性化。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应当注重其对学生的“学风养成”与“班风建设”这样的“育人艺术”。说来并不“高大上”,诸如孩子美好情愫的冶就、高尚品格的练就、行为规范的习得、坚强意志的砥砺等,极其深刻地反映出教师“育人成效”的高低得失——其中分寸感、时节点、心理顺应与点拨等,就构成了“育人艺术”的基本内涵。这种涓涓滴滴、点铁成金的“育人艺术”,就是衡量中小学教师“育人高度”的重要指标,完全能够显性化、直观化。

(摘自2017330《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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