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为710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生免除学杂费548万元
菏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上级要求着力做好学生资助工作,2016年共为7125名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548万元。
菏泽市各县(区)专门成立了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各普通高中学校按上级工作部署,对县(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逐一核查,确保信息精准。教育局建立全县(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对信息实行动态监督。各普通高中学校建立本校的信息库,并及时更新上报。
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之初,各普通高中学校通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交材料。精准扶贫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须分别持“精准扶贫手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供养证”、“残疾人证”等到学校登记,学校汇总、上报,由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免学杂费拨付普通高中学校账户,确保“不漏一人”。
各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固定的资助政策宣传栏,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将有关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政策层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和居民,确保家喻户晓,不漏一人。各校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户学生名单和规定流程,落实好贫困户学生资助的审核工作,县资助中心负责资金发放。严格落实贫困户学生学杂费减免政策,杜绝因减免学杂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立收费项目。该市规定,2016年秋季入学时已收取贫困户学生学杂费的学校,要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及时退还。2017年春季入学时,各校不得再向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学生收取学杂费,也不得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
各县(区)扶贫办、财政局、教育局组成督查组深入乡镇、村、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检查,重点督查宣传工作开展部署情况、组织机构运行情况、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等。同时,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要求各学校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细化工作流程及工作方法,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