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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版:高等教育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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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动态】

我省公布2017-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

本报讯(记者 鲁平)近日,山东省学位委员会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要求,经单位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确定齐鲁工业大学等 13 所高校为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临沂大学等16所高校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

对于进入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名单的高校,省学位委员会要求:一是加强统筹规划。立足现有基础条件,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特别是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凝练学科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二是落实相关措施。立项(培育)建设单位要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为标准,科学制订建设方案,健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汇聚优质资源,加强组织保障和配套支持,力求取得预期成效。三是强化督查评估。省学位委员会将对立项(培育)建设单位整体条件及拟申报授权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提供相应支持。各单位在建设期内要加强自查自评。

据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省级学位委员会确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期一般不少于3年。新增学位点原则上应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其中,新增硕士学位点以专业学位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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