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数字报纸

山东教育报要闻 中职学校应至少配备一名职业指导教师 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会议召开 今年我省有10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省厅公布今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计划 淄博张店区370余名“安全校长”上岗 知识产权启蒙课 滨州市出台幼儿教师师德规范文件 高密:写好优质均衡教育“奋进之笔”

第1版:要闻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要闻
01

今年我省有10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 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今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据悉,今年我省有10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须于5月21日前完成。

记者了解到,试点高校包括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10所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试点高校在山东省的统招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在山东省统招计划的20%。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对于报名要求,已经通过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

录入:超级管理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教育社 | 在线投稿 | 关于本报
版权所有 山东教育社   ICP证:鲁ICP备16007069号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