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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关注 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  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 落实新政,实现我省民办教育新发展 建设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民办高校优质品牌 推动山东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重要引擎 省政府实施意见必将推动地方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新动能 新红利 新期待

第3版:关注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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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能 新红利 新期待

□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王敬良

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山东民办教育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民办院校改革与发展有了纲领性文件,必将促进山东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兴办教育。

新动能:支持与规范并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山东是人口大省,生育“二孩”的积极性高,对优质教育的个性化、多样化供给需求旺盛,需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山东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民办教育既是有力支撑,又需要积蓄新动能、实现新发展。《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尊重历史,优化服务,鼓励发展,强化监管,给民办院校吃了“定心丸”,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完全符合党的十九大“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精神。尤其是第20条“积极引导民办学校以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人才需求为导向,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加强内涵建设”,指明了民办学校新时代的发展方向,切中我省发展实际。

新红利:政策创新特接地气

《意见》简洁明了,针对问题,切中要害,关注度高,操作性强。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抓住了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和管理工作这个“牛鼻子”;办学体制强化顶层设计,抓住了改革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分别从分类管理、多元办学、融资机制、退出机制做出明确规划;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完善了财政、税收、用地、价格等方面差别化的政策扶持体系,保障了民办院校的快速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有重大利好,多举措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夯实了民办院校发展基础;现代学校制度瞄准民办院校的内部管理,推行现代法人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尤其是政府服务与管理方式方面,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加强监督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措施得力,改革到位,契合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精神。《意见》抓住了改革的“痛点”和“难点”,回应了民办院校的重大关切,必将形成巨大的政策红利,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大规范、大提升。

新期待:尽快落地早见成效

《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办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战略举措,侧重于宏观指导和要求,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强。各级各部门要协同推进,逐一落实,使《意见》惠及每一个民办教育机构和师生员工。《意见》第4条要求:“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办学。鼓励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的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改革试点高职院校,也是目前全国唯一的事业单位民办高校,始终坚持非营利性的办学方向,探索完善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一系列工作方案,获得山东省2018年教学成果特等奖,形成了“以少量财政资金和优惠政策吸引大量社会资本进入职教领域”的先进经验。潍坊市政府委托学院牵头筹建民办非营利、混合所有制、应用型山东海洋技术大学。我们借《意见》的政策东风,近期与一家大型民营跨国公司达成社会资本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的共识。潍坊市政府以6亿元左右的建校财政投入,引领该社会资本投入20~30亿元共建民办混合所有制山东海洋技术大学。目前,双方已经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制定了工作推进方案,项目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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