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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把中小学冬季供暖纳入政府、学校督导内容

本报讯(记者 黄玲)日前,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取暖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将中小学冬季供暖纳入政府、学校督导内容,确保全省广大师生温暖、安全、环保过冬。

通知指出,今年列入对原有取暖设施改造或新建清洁取暖项目的,要按照当地供暖时间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力争供暖季前投入使用;不能按时完成改造建设并稳定使用的,保证原有取暖方式不受影响,正常供暖。要将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任务与“全面改薄”、解决大班额等工程有机结合,在建的工程项目取暖设施要达到清洁取暖的要求;待建工程项目要与清洁取暖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使用。

通知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安装取暖设施、具备冬季供暖条件,现有取暖设施运转是否正常,使用电代煤、气代煤取暖或其他清洁方式取暖的学校是否及时进行电气路检修和扩容等。对暂时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要鼓励使用洁净型燃煤,推广使用配套新型燃煤设施,达到清洁取暖要求。公用经费和取暖经费要足额提前拨付到学校,利于学校尽早做好冬季取暖的准备工作。

通知还提出建立健全冬季取暖和清洁取暖工作长效机制,将冬季取暖和清洁取暖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政府、学校督导评估的重点内容,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取暖实现全覆盖,清洁取暖改造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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