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数字报纸

山东教育报关注 培育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 培育10万齐鲁工匠后备人才,服务新旧动能转换 开启“山东特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篇章 “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加强校企合作,健全培养学生工匠精神的教育体系 图片新闻 建设齐鲁工匠“蓄水池”, 储备新旧动能转换原动力

第3版:关注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关注
03
【相关链接】

“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齐鲁工匠后备人才”是指主要面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产业,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求,由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同遴选、共同培育、共同认定,能够弘扬齐鲁文化、传承班墨精神、精修技术技能、勇于创新创业、发挥示范作用,具有“匠气•匠心•匠技”的优秀职校学生。

总体目标

“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构建常态化培育机制,建立各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统筹管理指导、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协同培育的体系,到2022年,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培育认定10万名左右“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组织实施

“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工作由各专指委分年度组织,自2018年起至2022年,每年遴选一批,培育期满后按时进行认定。培育对象主要面向职业院校二年级在校生,特别突出的一年级和三年级在校生可提前列入或补充为培育对象。培育期限一般为2年(2016级学生可为一年)。具体包括遴选、培育、认定三个阶段:

(一)遴选阶段。在各专指委分专业或专业类制定的遴选标准基础上,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据此遴选推荐培育对象。

(二)培育阶段。在各专指委分专业或专业类制定培育标准的基础上,各职业院校据此分专业或专业类制定专门培育方案。

(三)认定阶段。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根据各专指委制定的认定标准,对培育对象开展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培育资格。

录入:超级管理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教育社 | 在线投稿 | 关于本报
版权所有 山东教育社   ICP证:鲁ICP备16007069号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