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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本报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整体水平已经跃居世界中上行列。进入新时代,我国义务教育正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正由“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提出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任务。一是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二是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三是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四是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五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新时代提高义务教育育人质量提供坚强保障。(全文详见第四版)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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