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数字报纸

山东教育报要闻 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意见》 职教高地建设的“破冰行动” 教育部等六部门发文要求高质量完成高职扩招任务目标 “舞动”暑假 新闻资讯 滨州经济开发区校本课程“美不胜收”

第1版:要闻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要闻
01

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意见》

明确基础教育改革时间表路线图

本报讯(记者 张雨潇)7月8日,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

《意见》主要包括深化育人体系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考试评价改革和强化师资保障、强化条件保障、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19项内容。围绕抓好“五育并举”这一目标任务落实,提出了突出德育工作实效、山东特色文化传承、劳动教育和全面发展的目标要求。《意见》在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提出“底线+特色”的改革路径。“底线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地方课程管理办法和校本课程开发指南、出台教材管理办法等把国家的各项要求落实到 “上好每一堂课”中;“突出特色”主要是适应现代化、国际化、特色化的改革趋势,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在评价机制构建方面,一是在评价体系上,建立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教师育人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的四维评价体系。二是在评价方式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提高评价效率。三是在评价内容上,扭住考试招生“牛鼻子”,统筹义务教育和高中,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做到学段、类型全覆盖。四是在评价范围上,全面涵盖课程实施、考试命题、课业负担等各个环节。

《意见》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并梳理出20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部门。

录入:超级管理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教育社 | 在线投稿 | 关于本报
版权所有 山东教育社   ICP证:鲁ICP备16007069号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