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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教育科学 正确认识和处理校际关系是区域教育良好生态形成的前提 农村小学教育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党史乡情”进教材 阅读:向课堂要质量

第7版:教育科学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教育科学
07
【教育新观察】

正确认识和处理校际关系是区域教育良好生态形成的前提

□ 潍坊高新区钢城现代学校 冯元民

前不久,在潍坊未来实验学校召开的高新区教育工作会的讨论环节,该区教育局抛出了“如何正确认识区内校际关系,包括公办与公办、公办与民办、民办与民办之间的关系”这样一个话题,让全区校长们进行分组讨论。“一石激起千层浪”,话题一出,立刻引起了参会校长们的讨论热情,因为这确实是一个很现实也很有讨论价值的话题。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也正在由基本均衡逐步迈向优质均衡。但也不可否认,即便是同一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也会存在办学主体不同、体制不一和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办学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的问题。这种区域内学校间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教育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也带来了校际对优秀生源、优秀师资和其他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这在全国范围内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虽然说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但对上述问题如果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措施不当,一旦失控,必然会导致校际的恶性竞争乃至对抗,破坏整个区域的教育生态,拉低区域的教育品质,甚至还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要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厘清区域内校际关系当为首要。

要厘清区域内学校间的关系,如果按学校的办学体制分门别类去谈,显得有点拖沓,也不是十分必要。因为,只要政府调控得当,公、民办学校的数量能够保持在一个科学合理的比例区间,就不应该将二者区别对待,否则就有悖于国家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民办学校的定位以及对公、民办学校同等对待的要求了。反之,如果政府对公、民办学校的数量比例调控失衡,则另当别论。

如果把一个区域内的所有学校看作一个整体学校,把每所学校看作这所整体学校中的“人”,那么学校与学校之间就既可以是同学关系,也可以是同事关系,甚至还可以是师生关系。因为,区域内的学校与学校都是相对独立存在的,它们首先都是在“区域”这所大学校里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成长,这是很明显的同学关系;其次,它们又共同肩负着区域教育公平且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一起为这所大学校的发展而努力奋斗,这又是比较典型的同事关系;另外,由于每所学校还有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可以供其他学校学习,这种互相借鉴、取长补短的关系,自然就是互为师生的关系了。当然,区域内校际关系绝不仅仅如此,也可以从家庭成员的角度去分析,还可以从球队队员的关系去分析,角度不同,关系也就不同,在此不一一列举。

既然关系厘清了,如何避免出现文章开头提到的问题,也就顺理成章了。

首先,政府要调控好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数量比例。教育是我们国家最大的民生事业,公益性是其根本属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因此,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压紧压实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认真研判区域教育发展实际和群众需求,合理调控公、民办学校数量,使其始终保持在一个科学、合理、良性的比例区间,在尊重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同时,确保教育的公益性不变。这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区域内校际关系的基础和前提。

其次,教育行政部门要创设公平的制度环境。正确处理校际关系,不能只凭学校发自内心的自觉,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好手中指挥棒的作用,通过加大对事关学校切身利益的招生办法、师资调配等体制机制的创新力度,从源头上堵住校际可能会出现的“恶性”竞争的口子。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还要通过优化监管和服务方式、建立科学正确的评价导向等措施,妥善处理区域内校际关系,既要充分释放所有学校的办学活力,使学校与学校之间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也要及时纠正学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偏差和苗头性问题,引领学校在公平竞争的健康轨道上发展,形成“竞争、活力、共享、互助”的良好生态。

最后,区域内的学校之间也要加强团结合作。从社会大环境看,对话、合作、共享依然是当下时代发展的主旋律,合则两利,区域内的学校之间大抵也是如此。基于区域内学校之间同学、同事、师生关系的认识,每所学校都应该彻底摒弃单打独斗和零和博弈的思想,牢固树立“共创、共享、共生”的发展目标,坚持系统思维、合伙人思维、利他思维,相互之间达成不搞恶性竞争的“君子协定”,努力做到彼此认同、分头努力,各自向好、守望相助,团结一心、广泛合作。唯有如此,每所学校才能在各自基础上发现、挖掘、培育、形成自己的内涵特色和亮点,不断实现新发展、新跨越,区域内的学校也才能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互为补充、和谐共生的美好格局。

(冯元民,现任潍坊高新区钢城现代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潍坊市教育信息化智库专家。多篇文章在《人民教育》《中小学学校管理》《区域教育治理》《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报》等报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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