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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教融合助推山东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 潍坊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授、潍坊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王淑荣

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是社会弱势群体之一,如何让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与康复“一个都不能少、不掉队”?近日,省教育厅等8部门下发《关于深化康教融合做好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的最大亮点是提出了“康教融合”。康教融合是落实国家《“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促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的重要举措,更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获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康教融合的实施标志着山东特殊教

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2009年,教育部启动“医教结合”实验,“医教结合”在全国聋校、培智学校、综合类特殊教育学校落地生根,也被写进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全国开展“医教结合”的大背景下,2012年,我省在特殊教育学校启动了康教结合项目。2015年,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医教、康教结合工作的意见》,从医教、康教结合的运行机制、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全面部署,为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拓宽了渠道和资源。“医”“康”结合扫清了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障碍。从“医教、康教结合”到“康教融合”的提出,证明医教、康教不再是形式上的结合,而应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追求高质量的深度融合。此种高质量的融合使特殊教育方案更加优化、方法更加精准、教育过程更加关注细节,特别是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不再只是在形式上关注他们受教育的次数,而是关注他们真正获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二、康教融合让更多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走出家庭

《意见》提出:“支持医疗、福利、康复等机构实施特殊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特教部(班)积极开展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功能的拓展,使医疗、福利、康复等机构也能实施特殊教育,同时,特殊教育学校、特教部(班)也可以开展定点康复服务。这样,需要医疗、康复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医疗、康复等机构能获得特殊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也能得到康复,不同残疾程度的儿童少年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医疗、康复等机构或者特殊教育学校。不论在机构还是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都能获得康复与教育。特别是由于机构功能的拓展,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都能有生均公用经费、康复救助经费,甚至还有医保,并且按编制标准配备师资。这使得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都会有足够的资金、师资和条件,让更多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走出家庭接受教育。

三、康教融合让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得

会、学得好,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方面,康教融合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由于康教融合,特殊教育学校需要配备康复设施设备,康复机构也需要配备教育资源,这让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有条件就近就便走出家庭接受康复和教育服务。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机构或特殊教育学校与同伴一起接受教育,学习中受到同伴的激发和带动,交往中与同伴沟通交流,学会融入社会的技能技巧,获得感和幸福感就会油然而生。

另一方面,康教融合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加精准的学习支持。医疗、康复人员与特殊教育教师共同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学习能力起点评估,提高了评估的精准性,依据评估结果确定的教育与训练目标就会更加适合他们的发展,依据目标设计课程,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能更高效学会知识。医疗、康复人员和特殊教育教师在拓展专业领域中会更加了解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障碍类型及原因,了解他们的心理发展特点及教育需求,其选择的康复与教育方法就会更加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更容易帮助他们建立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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