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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教育杂谈 《卖油翁》的智慧 城管收走孩子写作业的桌子 背起锅碗瓢盆去春游是拥抱春天的最佳姿势 善待怀揣梦想去练飞的“癞蛤蟆” 进门先搜身 搭错哪根筋 赏识教育不只是语言激励

第7版:教育杂谈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教育杂谈
07
【直 言】

进门先搜身 搭错哪根筋

□ 沂水县职业学校 王道坤

某中职学校大门口有一道“奇葩景观”:所有男生通过道闸进入学校大门后,必须接受学生会干部的搜身检查,一旦搜出小刀、香烟和打火机等“违禁物品”,学生会干部会毫不客气地予以没收。

进门先搜身,是搭错了哪根筋?

非法搜身,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能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可处拘留并处罚款。

在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的大环境下,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搜身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在这所学校,大庭广众之下,学生会干部竟然以充满正义感的姿态,毫无顾忌地做出如此违法的行为,是学生不懂法吗?如果真是学生不懂法,那么学校的法治教育、政治教育就是失败的。可事实表明,学校会不定期邀请公安、司法等单位的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普法教育,各班的思政课也安排了专人、开足了课时。从理论上讲,学生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也就是说,学生会干部一定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明明知道是违法行为,可学生会干部为什么还敢如此毫无顾忌,甚至做得理直气壮?很明显,这种行为得到了学校的认可、默许甚至授意。的确,在大门口这么显眼的地方,学生会干部堵着进口,对所有入校的男生进行身体搜查,学校领导绝对看得到。之所以没有人出面制止,无非是因为领导们认为,这种方法有明显的管理效果,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学生的不良行为。

中职学生管理难度很大,抽烟行为屡禁不止,宿舍内还发生过学生用美工刀自残等行为。但让学生以违法搜身的方式查“违禁物品”,阻止“违禁物品”进入校园,以便于后期的管理,无疑是“以暴制暴”,其效果可能比较明显,但有没有人考虑过此行为的恶劣影响?这种措施的暗示效果,会让所有学生认为,“搜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可以随意践踏。

不管怎么说,“进门先搜身”的做法大煞风景,让学校气氛变得不再和谐、友好;而学校领导的认可、默许或授意,甚至肆意将学生推到违法前台的做法,也是性质恶劣、不可饶恕的错误行径。

学生管理难度大,不是可以采取极端管理措施的借口。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一切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法都应该讲究科学性、合理性,要充分考虑到行使某种管理措施可能对学生身心发展带来的长期影响,把依法办学、依规管理放到前头。任何“搭错筋”的违法做法,不管短期效果多么明显,都必须严厉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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