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 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
编者按:日前,省政府正式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15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07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后又一重要的关于民办教育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民办教育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民办教育在推动我省深化教育改革、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提供教育多样化选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也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推动我省民办高校持续、长远、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本报邀请部分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共同对《意见》进行政策解读与研讨,以期凝聚共识,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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