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数字报纸

山东教育报关注 教师要依法引领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全”育人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校合一”点亮孩子幸福人生 一“法”出台,成长之幸 家校社共育 为教育发展增添新动能 家校社如何“依法带娃”?一句话“为你支招”——

第7版:关注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关注
07

一“法”出台,成长之幸

□ 济南高新区汉峪小学校长 马红梅

在通读学习《促进法》的过程中,笔者深感这5000余字的分量,少年强则国强,五千年的中华文明贵在传承,文化自信与民族自强的接力棒尽在生活于亿万家庭中少年儿童,即国之未来。

汉峪小学一直携手家庭走在家校协同育人的路上。在工作中,我们创建家长学校,打造校本师资团队,挖掘家庭教育专家资源,开发满足多样化需求的课程资源,重视家长培训与指导,注重以评价促实效……多措并举,以求家庭教养方式的更科学、更人文,以期真正实现“立德树人,为学生终身成长奠基”的美好愿景。然而,受限于诸多因素,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效果难免差强人意。

细读《促进法》,字里行间带给我们无限力量。《促进法》中明确说明“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这一对家庭教育内容的规定,是与学校教育的目标和理念一致的,也是保证学生学业水平及实现全面发展的根本所在,为教育工作者对家长进行教养方式的指导提供了依据,避免家长给教师扣上“多管闲事”的帽子。

《促进法》的颁布,为家庭教育缺失、呼唤和睦、渴望成长的无数少年儿童提供了制度保障。这是他们成长中的大好事。如果将条文重新梳理,我们能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建构起“四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即政府、社区、家庭和学校。家庭及社会各界都参与,家风及环境熏陶同重要,平等与智慧陪伴均关键,物质与精神激励共赋能。只有每个社会人都既承担起“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的重担,又承载起帮助孩子“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的重任,才能为孩子的品格形成、人格塑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家校协同,社区共建,社会协助,才能为未成年人的成长铺就健康底色,为国之未来注入前进动力和发展活力,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输送人才、增质提速。

录入:超级管理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教育社 | 在线投稿 | 关于本报
版权所有 山东教育社   ICP证:鲁ICP备16007069号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