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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身心共育 五莲县:强师筑根基 育心促成长 让汗水与光芒在乡土体育中自然流淌 平邑县仲村镇中心校:“活力大课间”让“健康第一”落地有声 把课间还给孩子,先给学校“松绑”—— 建立校园安全免责机制刻不容缓

第5版:身心共育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身心共育
05
【热点论见】

把课间还给孩子,先给学校“松绑”—— 建立校园安全免责机制刻不容缓

□ 常凤亮

2026年新春伊始,教育部召开深入落实“健康第一”工作部署会,明确将严查挤占体育课、课间不准学生出教室等行为。此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已明确提出,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上下午各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一系列重磅文件的出台,彰显了国家推进学生身心健康、扭转“圈养”现象的决心。

然而,政策的美好初衷能否真正落地?当我们为“严查”叫好时,必须正视一个现实问题:如果不为学校“松绑”,好的政策也可能沦为纸面文章。把课间还给孩子,首先要还给学校一个敢于放手的安全环境。

从《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到《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对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视前所未有。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体育活动安全保障”“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运动伤害防范和处理机制”。但现实是,这一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有的地方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卡在了“无限责任”上。

正常的体育活动,无法完全避免意外伤害。为了避免因学生在活动中受伤而担责,有些学校就把学生“圈养”在教室里——课间不准出教室,减少有风险的体育项目,甚至给窗户加装限位器。这些做法在一些地方已成常态。

要改变这一困局,仅靠“严查”还不够,须从法律保障、社会治理、保险兜底三个方面系统施策,把学校从“无限责任”的重压下解放出来。

第一,以法律明晰责任边界,让学校和教师“有法可依”。应加快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在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中的责任认定标准。若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无明显过失和过错,就应当依法免责。不能让“有枣没枣打三竿”的思维成为处理校园意外事件的潜规则。法律是最大的定心丸,只有责任边界清晰了,学校和教师才敢放开手脚。

第二,以制度严厉打击“校闹”,让教育回归理性。2019年,教育部等五部门曾出台《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将“校闹”行为纳入法治轨道。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出于“息事宁人”的考量,仍然选择让学校“花钱买平安”。因此,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殴打他人、围堵学校、散布谣言等“校闹”行为依法予以惩处,让法治成为学校办学的坚实后盾,让家长维权回归理性轨道。

第三,以保险构建保障体系,让意外伤害“有人兜底”。可借鉴机动车交强险制度,尝试探索建立覆盖全体学生的强制性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保费由学生家庭负担一部分、国家补贴一部分,确保学生在发生意外伤害后,治疗和康复费用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有了制度化保障,家长就不再因高额医疗费而“闹”,学校也不再因担心巨额赔偿而“怕”。这既是对学生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学校办学的保护。

有人担心:为学校“松绑”会不会导致学校放任不管?其实,“松绑”不是放任,是为了更好地育人。“松绑”释放的是学校因过度焦虑而被束缚住的手脚,而不是推卸应尽的管理责任。只有当学校不再为“无限责任”而战战兢兢,才能真正把精力投入提升体育教学质量、设计更有趣的课间活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健康成长。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体育活动安全保障”“完善政府、学校、家庭多元投入的保险保障机制”。这些要求的落实,需要各地各部门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探索建立校园安全风险分担机制。只有保障到位,学校才能心无旁骛地育人。

把课间还给孩子,是理念的回归,更是制度的考验。只有法律划清责任、法治遏制“校闹”、保险兜住底线,学校才能真正从“安全焦虑”中解脱出来,让“健康第一”从文件走进现实,让学生在阳光下自由奔跑。这不仅是教育的需要,更是对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尊重。

(作者系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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