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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教育杂谈 高校书法教育的新价值 把更多关注送给农村学困生 “唁电”还是“唁函” 低年级识字教学应与理解能力协同培养

第6版:教育杂谈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教育杂谈
06
【争鸣】

“唁电”还是“唁函”

□ 史速

词语错用现象普遍存在,就连专业人士也时有发生。例如,某大学一位著名的中文教授去世,大多数大学中文系或文学院发的明明是“唁函”,却冠以“唁电”。

从《现代汉语词典》到2026年最新出版的《现代汉语大词典》,对“唁电”的解释都是“慰问死者家属的电报、电传等”,对“唁函”的解释都是“慰问死者家属的信”。对照权威工具书的界定,当下人们用微信发的几乎都是“唁函”,而不是“唁电”。

“唁函”是古老的词语,“唁电”是近代中国自有电报以来诞生的新词。近三四十年,随着电话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兴起,电报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唁电”一词并没有随着电报一起退场,人们发悼念内容的电子传真取代了电报,也被简称为“唁电”。电子传真比电报传输速度快、成本低,于是,电子传真比电报的使用者更多,叫“唁电”的也就更多。再后来,电子邮件(Email)取代了电子传真,微信等又取代了电子邮件,却很少有人注意到:这时候再称“唁电”已经不规范了。

正是由于人们的习焉不察,再加上微信的普及,“唁函”被错用为“唁电”的频率很高,“唁函”一词反而很少有人使用了。

或许是当年所有带“电”字的设备和手段在人们心中留下的先进性印象过于深重,导致人们误以为“唁电”比“唁函”更“高大上”似的;也可能是人们想当然地以为手机属于电子产品,它传输的东西都可以被称作“电”;更大的可能是习惯成自然,只要获悉噩耗就不假思索地想到发“唁电”,却忘了还有“唁函”这个词。

对照权威工具书最新的解释,当今的所谓“唁电”的确用错了。我们可以理解这种误用。诚然,“约定俗成”是语言发展的一个规律,但成熟的语言应该是追求语言表达的“高精尖”,而不是似是而非;应该符合“优胜劣汰”的规律,而不是反之。事实上,“约定俗成”留传下来的语言多数是符合逻辑的、是更有利于表达的,并不是似是而非的。至于“唁电”一词是不是能“约定俗成”地取代“唁函”一词,那也得以权威工具书为准。否则,我们要权威工具书干什么?

从语言规范化和语言表达的精准性来看,“唁电”的误用不仅模糊了词义的边界,而且削弱了丧葬慰问中应有的庄重感。“唁电”的“电”,无论是电报还是电子传真,其本质是讯息,其特征是快速。从语言的传情和达意这两大功能来看,“讯息”的达意功能远高于传情功能,而哀悼文本的传情要求高于达意要求。从丧葬仪式感的角度看,谁发来的文字更快不重要,重要的是谁的态度更认真,包括文字更到位、感情更充分、表达更用心。所有这些“更”,都不能“快速”完成,而需要精雕细琢。如此,才能体现丧葬礼仪的庄重感。

“唁电”相比,“唁函”恰恰能弥补以上“唁电”的短板。“唁函”不像电报那样受文字限制,也不受制于传真机的限制,既能传情又能达意,可以充分表达对死者的敬意和对家属的慰问。正如“函”字的含义,从“函物之器”之本义引申出“含”“包容”等义,甚至有“函之如海”的比喻,意思是说能像大海一样包容无数之物。相比于强调速度的“电”,“函”更能体现慰问者态度的认真和辞章对哀悼仪式的加持。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涵,必然包括中华独具特色的语言文字。既然我们已经不再用电报和电子传真,为保持汉语表达的规范性和文本的准确性,至少我们的专业人士今后用微信慰问死者家属(凡是符合书信格式的),不要再用“唁电”一词,还是称“唁函”为好。

(作者单位系山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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