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语》中“三十而立”等的新解读
熟读精读以《论语》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是亿万中华儿女的必修课。解读经典应当秉持守正创新的原则,既要了解文本形成之初的本源意蕴,又要结合当下生活予以新的阐释,也就是要处理好古和今的关系、传承和创新的关系;既要增强历史荣誉感、民族自豪感,又要用来指导当下的现实生活,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使之融入现代生活。
一、对“三十而立”的新解读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出自《论语·为政篇》,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名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讲“三十而立”,更多地指向“三十岁了,应当成家立业了”,常用于规劝后辈找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有较为稳定的收入,从而能独立生活;或者规劝适龄男女抓紧结婚,成家生子。当然,这些都是后人的演绎和对经典名句的现代解读。然而,原本意义上,孔子说的“三十而立”到底立的是什么?“四十而不惑”又是为什么?“五十而知天命”中的“天命”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之类的宿命论吗?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答。
传统上对这句经典的解读存在把6个年龄段的成长经历解释得支离破碎、缺乏连贯性等弊病;同时,对关键词语的解释也存在不确切等问题。“学”不仅指学习,而且有研究、探究真理的意思。“立”是价值观的确立,具体而言,指的是依据礼制规范而确立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不惑”是不再迷惑,指向的也是人的“三观”,代表着更加成熟和定性。“天命”是外部客观世界运行所遵循的基本规律,如同“实事求是”的“是”,即规律性,绝非唯心主义的宿命论所特指的“命中注定”。“耳顺”是对自身的认知能力有相当的自信,具备了相当的定力、判断力,对外部的影响可以达到听之任之的地步,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任尔东西南北风”。“不逾矩”是一种处世能力,达到了圆熟的境界。
显而易见,“从心所欲,不逾矩”是孔子或者儒家认为的做人做事的最高境界。“欲”和“矩”之间有一定的辩证关系。一般情况下,“矩”是用来衡量和约束“欲”的,“欲”和“矩”至少存在以下4种逻辑关系:第一种是有“欲”不知“矩”而“逾矩”,其本质是无知无畏;第二种是有“欲”知“矩”而“逾矩”,其本质是明知故犯;第三种是有“欲”知“矩”而不“逾矩”, 其本质是行有所止,这是需要较强的自我感知、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能力的,也是一个人进修到君子的常态,经常为世人所赞扬;第四种是知“矩”无“欲”而不“逾矩”, 其本质是无欲则刚,让人叹为观止。如果一个人已经无“欲”了,那么“矩”对自身“欲”的约束还能起什么作用呢?但同时也要警醒,有欲望是人之常情,宋明理学所谓“存天理、灭人欲”教导人们进行思想改造,消灭私欲,把人变成没有感性欲望的僵尸,从根本上说是违背人性的。这是不人道的,也是不现实的。我们要做的是,通过不断地修身养性,使自己的欲望符合社会规范,成为讲私德、有公德、明大德的人。
我们认为,对《论语》中这句经典名句较为准确的解读是:“我从15岁开始立志开展学习和研究,经过15年的不懈努力,在30岁时确立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之后的10年,在工作、生活、学习实践中,对自身确立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进行验证和修正,更加坚定了为人处世的信念信条,不再感到迷惑。又经过10年的学习和思考,已经充分知晓外部客观世界各种事物的运行规律。又经过10年的学习和历练,能够达到不为外界纷繁复杂的事物所影响,别人愿意说什么就说什么,而我依然能够坚定地按照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为人处世的地步。到70岁的时候,能够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且能够做到任何事情都不会违反礼法、规矩。”当然,孔子所说的“矩”与今日大不相同,我们需要思考、学习、借鉴的是这种修身的方式和路径,而非照搬照抄乃至复辟他所推崇的“周礼”。
二、对“老而不死”的新解读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出自《论语·宪问篇》。通常的解读认为,原壤是孔子的故交,但是不懂礼仪,所以孔子骂他“真是个祸害”“这么老了怎么还不去死”!这样的翻译和解读十分刺耳,容易让人疑惑:儒家和儒生向来以温文尔雅著称于世,怎么会有如此简单粗暴的骂人行为?实际上,从整篇《论语》可以看出,用语言攻击对方并不是孔子的风格。
孔子的这种表述,我们认为可以理解为一种教学场景:孔子用原壤作为教学素材,给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现场课。原壤作为一名与孔子同龄的老者,在生活中仍然两条腿像八字一样张开坐在地上(夷俟),完全不遵从礼制的规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不能为年轻人作表率。作为自己的故交,看到原壤到了这把年纪还是这个样子,孔子未免感到惋惜,因此有了向学生所说的这段话:“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
那么,孔子是在骂原壤吗?客观来说,孔子只是叙述了一个事实而已。大家可能认为“老而不死”是一句骂人的话,但查阅文献就会发现,在“死”的诸多含义中有一个含义是“固定”,因此,“老而不死”可以理解为“到了这把年纪还没有固定的心性,不能用礼制来规范自己的所作所为”。同样的,有人认为“是为贼”也是在侮辱原壤,孔子存在语言攻击行为。《说文解字》对“贼”的解释有很多种,并非专指“偷东西的人和做坏事的人”,“失败”是“贼”的其中一个含义。孔子对自己的学生说这段话,应该是基于他对原壤的成长经历比较了解,认为原壤的人生是比较失败的,于是把原壤作为一个反面典型,在教学或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作为案例予以阐释。作为一名教师,这样和学生交流应该没有什么错吧?同样,这里的“以杖叩其胫”也并非孔子用拐杖敲击原壤,而是孔子通过用拐杖敲击自己的小腿前部“胫骨”这种方式,来形象地表达自己的惋惜、哀叹之情。
三、对“因不失其亲” 的新解读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出自《论语·学而篇》。通常的理解认为,诚信若接近道义的标准,所说的话便能得到践行;恭敬若符合礼制的规范,便能远离耻辱;所依靠的若是值得亲近的人,便值得尊崇效仿。这种解读中规中矩,但总感觉有点儿牵强。其实,对这句话有多种解读。
比如,将第一句中的“信”解读为“诚信”未必合适,“诚信”在古代语境中更多地写作“诚”,“信”更多地作为名词“信件”使用,可以引申为“通信”;将第一句的“复”解读为“实践”,我们认为也不够准确,实践在《论语》中一般为“习”,“学而时习之”的通常翻译就是“学习了知识经常把它付诸实践”,将其翻译为“回复”更符合一般语义;将第三句的“因”解读为“凭借”也不恰当,一般语义上,翻译为“联姻”更为妥帖。如果把“因”解读为“姻”,那整个句子的翻译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最核心的变化是语言应用场景的变化,由一般的通用原则性教导变为专门针对婚姻的儒家规范。
毋庸置疑,古代的婚姻并不是自由恋爱,而需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恋的主要途径是媒婆介绍,因而,媒婆也就是中间人在古人的婚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媒婆的主要职责是促成婚事,收入也即促成婚事所得的酬劳,类似于现代社会的婚恋中介,只有促成婚事或者达成交易才能收取中介费或者获得酬劳。无论古今,都有一些人利欲熏心,为了促成婚事或者达成交易而不择手段、欺瞒双方,严重违背道义。正是针对这种违背“礼”的乱象,儒家提出,媒婆的介绍(通信、联络)必须符合道义,男女双方确实是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也就是结成夫妻确实合适才给牵线,出发点是成就双方的幸福婚姻和美好生活,而不是仅仅为了促成婚事而拿到酬谢。只有这样的媒婆提出的婚姻介绍,才值得或者可以回复,否则,就应当基于坏的口碑或者名声而不予回复和搭理。婚嫁在古时候有非常成熟的礼制和规范,男女双方都要按照当地民俗、文化的礼制和规范来操持,只有这样,才能远离耻辱,感觉到被尊重而不是被怠慢和羞辱。结了婚,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男女双方还要跟自己的家庭、家族保持密切的来往,孝敬双方的父母长辈。两个人的结合成就了两个家庭、两个家族,这样才值得尊重,这样的家庭才能人丁兴旺,形成宗族。这种解读既还原了历史情境,更对当下生活具有指导价值。
(作者单位系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德州学院)



